北京市发改委:住房物业管理费不再由政府定价
时间 : 2020-12-07 11:39:04来源 : 北京青年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要求,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更新调整后的北京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与2019年目录相比,新版目录主要进行了两处调整。首先,不再保留“住房物业管理费”项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适时调整”。对这一《条例》中已明确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项目,目录中不再保留。另外,今年1月1日起,北京实施了核定后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此次目录更新了“车辆通行费”(经营性公路通行费)项目的收费文件等相关表述。
据悉,此次调整后的目录,北京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级项目由8项缩减为7项,分别为: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危险废物处置费。
关键词: 物业管理费
相关资讯
-
绿城拟发行于2025年到期4亿美元2.30%的增信债券
了解更多 -
LPR“双降”!即将出手买房人直接受益
了解更多 -
南京的二手房、租赁房要有“身份证”啦!
了解更多 -
黄河流域8城签约 互认互贷“朋友圈”扩大
了解更多 -
5年期LPR自2020年4月以来首次下调
了解更多 -
中国电建地产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期限为5年期
了解更多 -
中国奥园对公司长远前景抱有信心 全力设法改善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了解更多 -
融创近日已如期偿还两笔合计约42.5亿元债务
了解更多 -
大唐集团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基础发行期限为3年
了解更多 -
建发房地产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 两品种债券的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