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土地闲置满2年政府将无偿收回
时间 : 2020-11-25 10:07:33来源 : 南方日报
为加强全市土地管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涉及闲置土地包括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和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
根据《办法》,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临时使用期限届满,用地单位应当在30日内清理场地、完善开工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经认定土地闲置满1年的,《办法》明确,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三种标准计收土地闲置费,即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用地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无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价格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
《办法》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闲置,且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处置,其中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有偿收回闲置土地等。但明确,使用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方式处置时,自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对于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闲置土地,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的,《办法》提出可以临时用作停车场,或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养护临时绿地、广场等。(记者/黄舒旻)
关键词: 土地闲置
相关资讯
-
绿城拟发行于2025年到期4亿美元2.30%的增信债券
了解更多 -
LPR“双降”!即将出手买房人直接受益
了解更多 -
南京的二手房、租赁房要有“身份证”啦!
了解更多 -
黄河流域8城签约 互认互贷“朋友圈”扩大
了解更多 -
5年期LPR自2020年4月以来首次下调
了解更多 -
中国电建地产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期限为5年期
了解更多 -
中国奥园对公司长远前景抱有信心 全力设法改善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了解更多 -
融创近日已如期偿还两笔合计约42.5亿元债务
了解更多 -
大唐集团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基础发行期限为3年
了解更多 -
建发房地产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 两品种债券的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了解更多